前国脚陈中流因未支付抚养费成失信被执行人
失信被执行人:陈中流全部未履行离婚判决义务
7月29日,据公开信息显示,前浙江队、沧州雄狮球员陈中流因离婚后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及财产分割款,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执行信息来自“爱企查”及浙江队情报小组查询结果。
生效法律文书明确以下义务:
一、陈中流与前妻钟某某自愿离婚;
二、婚生女陈某某由钟某某抚养,陈中流自2019年4月起每月15日前支付抚养费6000元;
三、浙AF87H6车辆归陈中流所有;
四、陈中流需支付钟某某150万元,分两期于2019年6月4日前支付75万元,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75万元;
五、陈中流另需在2019年至2022年每年6月20日前支付保险费79000元;
六、双方公积金、有价证券、存款归各自,债权债务各自承担。案件受理费减半150元由陈中流负担。
履行情况:全部未履行。

32岁前国脚已一年半无球可踢
陈中流现年32岁,职业生涯效力过浙江队、重庆斯威、苏州东吴、沧州雄狮等俱乐部。中超累计出场86次,打入3球。2017年曾代表中国国家队出场1次。
2023年2月,陈中流与沧州雄狮合同到期成为自由球员,此后未再出现在职业赛场。截至2024年7月,已超过17个月无正式比赛记录。
